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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犯罪行为对员工的责任有哪些?
公司犯罪行为指公司或公司代表人员在商业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对于员工来说,公司犯罪行为会对其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责任。
首先,如果员工是犯罪行为的参与者或知情人,其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次,如果员工是公司犯罪行为的执行者,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后,如果员工不知情或未参与公司犯罪行为,其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被要求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应当分别处罚。直接责任者包括实施、指挥、负责人员等。”
2.《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单位应当承担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3.《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依法应当承担由公司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公司负责人应当对公司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犯罪行为对员工的责任与其在公司犯罪行为中的角色和责任有关。员工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参与或涉及公司犯罪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司犯罪了抓老板还是法人?
1、公司出事一般会追究法人的责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
2、但是如果实际老板滥用权力造成公司人格混同的,实际老板应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并依法登记。 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是: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法人责任与外部个人责任的关系:
1、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其职务行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以其在履行职务时有无过失为依据。只有有过失的,个人才可能承担责任。
2、违约责任只能由法人承担,而不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承担。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集体合同总是以法人的名义签订的,只能由法人来承担义务以及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
3、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个人才承担外部责任。依我国劳动法规定,只有对劳动者造成严重的人身侵害,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才直接承担个人责任。